佛山市老庄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
关于书画作品租售条约
一、租售对象:全国会所、星级酒店、别墅、办公室、私人收藏馆、各类俱乐部、家居(要求签约方为法人或财产所有者),免押金!
二、每幅作品租费为:____/天,每年按365天结算,租费自挂画当天一次性付清一年的租金。
例如:2元/天x365天=730元/年。
三、若需中途换画,必须保证原来挂画完好无损。损坏按比例赔偿。(一年只能更换一次)。
四、若损坏或失窃字画要按原价赔偿。
五、未够一年,租方因自身经营原因要求撤画的,我方不予退回租金,并收回书画作品。
六、若挂画中途出售,我方只收回成本费(双方协定),其余利益归租方。
七、若买方一次性付清画款可享受每年递增10%(按售出的10%每年递增)。
例如:一万元的字画够一年可以1.1万元回收。不够一年则减10%,即9000元退还。
八、所有字画保真保值,特殊要求或题材除外。(风水书画一律不回收)。
九、本公司租售书画有: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、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、国家一级美术师的作品。
十、最终解释权归佛山市老庄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所有。
十一、联系方式:0757-88686098 13431688868(钟生)
地址: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高明大道东362号108之4A8、4A9、4A10(佛山盈远商业中心四楼)
承租方: 出租方:
身份证号: 法人(盖章):
日期: 日期: